负责计划并执行宗团活动的部门,设有总务局、人事局和设施局。总务局最重要的业务是执行并管辖宗宪 宗法的施行相关的行政及佛事。此外,还负责进行代表宗团的公务行政和图书的出版,管理宗团的宣传, 负责宗团相关的建筑及土木等佛寺设计和许可相关的事项。人事局的主要业务是人员的安排。为了宗团的发展, 将不足的人力安排到适当的位置分担业务是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为此,人事局负责管理宗团最重要的 人员-住持任命权及信徒会长、各地区信徒会干部、其他宗团人员的任命及宗徒全体的奖罚相关事项。 设施局负责宗团寺庙建筑的新建、改建、维修及施工相关的业务和寺庙造景及丹青相关业务。
对于扩张宗团的势力,教务部的作用非常重要,而且其作用还在不断增加。教务部负责向宗徒和一般大众教导并传 播佛教的教义,旗下设有教务局、仪典局及布教局。仪典局最为重要的业务是负责法要仪式并负责培训并管理负责礼仪的僧侣。 同时还负责活动副殿的培训及指导监督及总寺法堂的管理。如此一来,教育部也可以看作是在一线直接管理信徒 布教的部门,其重要性也不言而喻。
负责管理宗团的教育活动及文化和文物的管理。教育部旗下设有教育局和文化艺术局。 教育局肩负着救仁寺的僧侣教育和信徒教育相关的所有责任,负责宗团的宗立学院-金刚学院的相关业务。 该部门不仅为传播教育佛教的礼节而努力,还通过附设机关-天台佛教文化研究院来负责佛教的教理和学术研究。 文化艺术局负责佛教文化和艺术的发掘及传播,为了将此发展下去而定期举办着天台艺术节。还通过天台中央博物馆来管理宗团收藏的文物。
负责宗团财政的部门,是宗团发展的基础,旗下设有财政局、会计局、提灯局。财政局负责宗团财产的管理、财政管理及 预算结算相关的事项。会计局负责管理收入和支出相关的所有事项,综合管理保管中的财政,负责采购宗团使用的物品, 检查管理消费的所有事项。提灯局负责制作并安装佛诞节及上月圆觉大祖师诞辰等宗团的大活动时装饰的奉祝灯。
随着宗团威信的提高,其重要性也逐渐增加的部门,旗下设有社会局、涉外局和营农局。社会局将重点放在了社会福利事业, 主要负责宗团和救仁寺大众的保健、卫生、消防以及僧侣的福利、养老对策等业务的进行。涉外局负责管理宗团的国际关系相关业务和 时局相关的对外业务。营农局是我们宗团独有的特殊部门,负责管理营农相关事业及畜产及农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总本山救仁寺自己运营着 大农场,寺内人员消费的主食和副食都能实现自给自足。如此通过运营农场来树立昼耕夜禅的模范的一点可以说是天台宗独有特色。
该部门通过四部大众遵守佛教戒律的宗团清廉的戒律来打造优秀佛教团体为目标,由规定局和指导局分担业务。 规定局负责树立宗团正确的修行风气及僧侣和信徒的纲纪,违反宗团规定的大众的惩罚及赦免,恢复权力相关问题的审核, 调查僧侣和信徒资格的调查。指导局通过缜密观察各宗务机关的宗务来事先预防腐败并进行指导来指导监督宗团旗下的团体。
企划室设有企划局和电算局。企划局负责宗团的年度事业计划的制定及预算调整业务和宗团发展的远景规划相关事项以及 宗团中长期发展计划的制定相关事项。电算局负责宗团经营管理系统的建立相关事项和宗团寺庙运营、会计电算化相关事项以及 软件开发、维护、维修等相关事项。
天台宗是由中国隋朝时期的智者(538~597)大师顿悟法华三昧后以<法华经>为中心制定了5时8教的教观
和一心三观的修行法。由于智者大师居住于天台山,也被称作是天台大师,因为是大师开创的宗派,
被称为是天台宗。
天台宗进入韩国要得益于高丽时代的大觉国师义天(1055~1101)大师。虽然在之前的新罗和百济时期也
有不少专研天台教观修行的高僧,但高丽佛教的盛行还是在义天大师开立天台宗之后。
因朝
鲜的崇儒政策而经历了500余年的暗淡时期的天台宗在1945年因上月圆觉大祖师而重建。大祖师通过
在小白山创建“亿兆苍生普度众生救仁寺”开展圆满觉醒来重建了大韩佛教天台宗。目前大韩佛教天台宗以
救仁寺为中心,在全国160余所寺庙中有500余名僧侣和250余万佛教徒进行修行,实践着昼耕夜禅的菩萨道。
天台宗的昼耕夜禅是白天工作,夜晚学习的修行门风,是坚信并实践日常生活和醒悟之路相同的修行。
天台宗的修行以引领时代的高质量教导和实践为生命。大韩佛教天台宗是在“爱国佛教”、“生活佛教”、
“大众佛教”的3大指标下追求个人的修行与社会同善的同时,实践着祈愿人类在内的一切万物和平的大乘理想。
感谢大家能与大韩佛教天台宗结缘。希望这个姻缘能够延续为个人和国家以及全人类的繁荣和幸福。
在职时间 | 所属 |
---|---|
1982.12.25 ~ 2005.01.12 | |
1985.01.10 ~ 1990.01.10 | |
1985.01.16 ~ 2016.12.31 | |
1991.12.29 ~ 1996.12.31 | |
1991.12.29 ~ 1998.03.06 | |
1999.07.16 ~ 2012.07.19 | |
1999.12.30 ~ 2005.01.12 | |
2001.01.05 ~ 2002.09.09 | |
2003.09.09 ~ 2005.01.09 | |
2005.01.10 ~ 2007.09.07 | |
2005.01.13 ~ 2008.12.31 | |
2009.01.04 ~ 2013.01.01 | |
2013.01.02 ~ 2016.12.28 | |
2013.01.08 ~ 2016.12.31 | |
2013.02.06 ~ 2017.08.14 | |
2013.05.13 ~ 2017.02.24 | |
姓名 | 任命日期 | 备注 |
---|---|---|
金得莲 | 1966. 08. 30 | 第 1代 |
高成秀 | 1969. 01. 01 | 代理总务院院长 |
〃 | 1969. 06. 19 | 第 2代 |
权桂汉 | 1970. 01. 05 | 第 3代 |
〃 | 1971. 01. 19 | |
韩秉益 | 1971. 10. 23 | 第 4代 |
〃 | 1973. 03. 22 | |
李慧奉 | 1974. 07. 04 | |
朴石岩 | 1974. 08. 30 | 第 5代 |
〃 | 1977. 01. 19 | 第 6代 |
全云德 | 1980. 12. 21 | 第 7代 |
〃 | 1985. 01. 10 | 第 8代 |
〃 | 1988. 12. 18 | 第 9代 |
〃 | 1993. 01. 04 | 第 10代 |
〃 | 1997. 01. 14 | 第 11代 |
〃 | 2001. 01. 05 | 第 12代 |
〃 | 2004. 12. 27 | 第 13代 |
周定山 | 2006. 03. 27 | 第 14代 |
〃 | 2010. 03. 31 | 第 15代 |
张道精 | 2012. 11. 29 | 第 16代 |
边春光 | 2014. 03. 21 | 第 17代 |